關于北海市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對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建立糾錯容錯機制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北海市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市直各有關執法部門對北海市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的輕微違法行為進行梳理,并制定免罰清單,市司法局統一匯總編制形成北海市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向社會予以公布。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北海市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docx57387
2.《北海市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解讀.doc57388